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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手續有哪些證件 海南萬寧興隆鎮樓盤,興隆鎮四季如春,當北國嚴冬季節,萬里冰封雪飄之時,海南島卻春意盎然,綠遍天涯。
交房要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主要需要帶四個證件:身份證及復印件、海南房產證、興隆鎮購房合同、婚姻證明。還需要攜帶照片(1寸或2寸)、興隆鎮買房發票收據、貸款合同及首套房證明。
1.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屬的樓盤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3.辦理海南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海南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條所列條件。沒有取得"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若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不少興隆鎮購房者在開發商房屋不具備合法交房條件時,就提前進房裝修,等交房期屆滿,開發商卻交不出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質量存在問題或產權有糾紛;或有些費用未繳付,導致不能按時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和商品房海南房地產權證。這時興隆鎮購房者只能是左右為難: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裝修資金和時間、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確有諸多不便,或干脆無法居住,再說,即使是要求退房,興隆鎮購房者也無法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全部經濟損失,因為興隆鎮購房者也有過錯,也應對提前裝修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責任。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續?1、通知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海南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興隆鎮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興隆鎮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即默認交接已經完成)。
2、驗收興隆鎮購房者應根據興隆鎮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興隆鎮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海南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興隆鎮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萬寧興隆鎮買房優勢:海南二手房,興隆美譽:中國歸僑之鄉、中國旅游名鎮、中國東南亞風情小鎮、國家熱帶公園、海南美食天堂、海南特產之鄉、海南旅游第一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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